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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智慧化泵房建设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03:13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湖南警察学院智慧化泵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145号;委托代理编号:1106836-20230926-20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警察学院智慧化泵房建设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145号

3、委托代理编号: 1106836-20230926-20

4、采购项目预算:1405420.5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  :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供水设备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要求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存在合同纠纷或在学院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注:(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017日起至2023年1024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栋403)

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购买)、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3009: 30 (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03009: 3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栋403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警察学院

 址: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三路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话:0731-85866531

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栋403

联系人:熊倩、周懿杰、向佳佳

 话:0731-8204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