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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一楼15-18号门面、二楼1-5号及警培楼二楼阁楼场地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09:37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警察学院的委托,现对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一楼15-18号门面、二楼1-5号及警培楼二楼阁楼场地租赁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标的一: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一楼

经营项目(类别)

经营地点基本情况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履约保证金

(万元/项)

租赁金基准价

(元/年)


北综合楼一楼 1518 号(面积183.28㎡)

4万元

4万元

138564.00/

标的二: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二楼

经营项目

(类别)

经营地点基本情况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履约保证金

(万元/项)

租赁金基准价

(元/年)


北综合楼二楼 1 5 号(面积229.1㎡)

1万元

1万元

52236.00/

标的三:湖南警察学院警培楼二楼阁楼场地

经营项目

(类别)

经营地点基本情况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履约保证金

(万元/项)

租赁金基准价

(元/年)


警培楼二楼(面积56.96㎡)

0.5万元

0.5万元

29388.00/

二、招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及其他要求

1、本次招租的门面为了确保学校的封闭管理实行单向开门经营(对校内开门)。

2、本次招租的门面原则不允许作房屋结构大的改变。标的一: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一楼15-18号门店仅限经营特色餐饮服务(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标的二: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二楼 1-5 号门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住宿、网吧、卡拉OK等明文禁止在高校经营的项目,也不得经营餐饮、快递、照相业务;标的三:湖南警察学院警培楼二楼阁楼场地仅限经营警用装备或警营文化宣传(投标人具有警用装备、生产、销售资质),中标方需要自行设计、装修及更换阁楼四周栏杆。

3、本次招租门面单独安装电表、水表,独立计费,由承租方支付,实“先预购、后使用”。收费标准:水3.07/吨、电0.589/度(如有国家政策变化按照国家政策另行调整)。

4、请参加竞租者认真了解招租门面的经营位置、经营面积。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5、中标方装修前需提供装修方案和图纸,经学院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方能实施,尤其是严禁未经许可更改门面内外现有结构、水电布局。

6、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承租方对房屋的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招租方不予补偿。店铺装修实行“来装去丢”原则。

7、门面租户应承担门前校容环境的“三包”责任,即:“一包”门前校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8、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水电费达一个月以上,且在招标人催交后一周内未完成缴纳义务的,招标人有权停止承租人的水电供应,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依法追偿相关欠费,已收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9、承租人将承租经营权转租(或转包、分包、部分分租),或擅自超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经营,或不听劝阻者擅自在店门外经营、在公共区域存放物资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不退还承租人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三、承租期限

四年。(自 202451日起至2028430日止),期满重新招租。

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

1)法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若委托人参与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则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手印)。

3)报名参与标的一: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一楼15-18号门店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存在合同纠纷或在学院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3、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委托一名代表其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3 28 1700分。每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竞租报名地点: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403

3、联系人:女士

4、联系电话:0731-82041910

5、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

6、报名费400元每人每标的,报名成功概不退还,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标的物现场踏勘

1招租标的物现场踏勘联系人:

标的一、二:后勤处周老师(联系方式13975800058

标的三:后勤处杜老师(联系方式13787275538)。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物,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招租标的物有任何异议。

、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标的一北综合楼一楼 1518 号门面竞租保证金为肆万元整,标的二北综合楼 二楼 15 号竞租保证金为壹万元整标的警培楼楼阁楼场地竞租保证金为伍仟元整

2、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3291000分,竞租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各竞租人基本账户(自然人以现金方式)缴入到如下账户,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82010400003345885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塘支行

、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24329100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403

、竞价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租方监督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符合竞租人资格并按要求足额递交了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

十、竞租原则

  1竞租人可以同时对多个门面进行投标(所投的每个门面都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竞价无效),竞租人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为无效竞价。

2、各竞租人持密封的《竞价函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未按上述要求的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各竞租人在竞租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价函现场公布各竞租人竞价函密封情况。只有一个竞租人的,需按照规定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经学院同意后由竞价函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以上的竞租人,竞价函报价最高的即确定为承租人,竞价函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时视为竞租无效,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进入第二轮密封报价阶段,并于招租会现场递交竞价函;若第二轮密封报价的最高报价者仍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直至产生承租人;

4、承租人确定后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5、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递交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6、各承租人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人竞得后放弃的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将重新组织招租。

、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30分钟:竞租人现场签到,各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保证金回单、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24329100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宣布招租会纪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代表、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情况,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

7、各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文件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附件六)。30日内未能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需向招标代理公司(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其中标的一北综合楼一楼 1518 号门面代理服务费为贰仟元整,标的二北综合楼 二楼 1 5 代理服务费为壹仟元整标的警培楼二楼阁楼场地代理服务费为壹仟元整

、承租方经营管理要求

1、出租方负责出租时场地的完整和保证承租方可以正常使用。负责监管承租方日常经营和履约监管,不得有超越约定的经营范围。

2、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的场地修缮工作,维护好场地的完好性。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经营范围,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和场地现有布局,如果承租方依据政策法令的改变而需要对场地或房屋进行改造,需事先书面向承租方申报改造理由和具体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按方案进行改造,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及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或者损毁。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有超出经营范围应当对其提出改正,承租方拒绝改正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出租合同。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发布消息和对外宣传。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事故所有责任和后果。因非法经营而造成的场地查封、停业等严重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租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出租区域内的绿化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和打理,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场地内的树木在承租之日进行点数交接,承租方不得移走任何树木和损毁绿化。

6、承租到期不再承租之后,双方进行场地和房屋以及办公设备设施交接,如果对出租的所有场地房屋以及设施设备造成损毁或者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照价赔偿,如有暂时无法确定损失金额的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