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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北综合楼一楼西头二间门面招租项目第二次挂网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03:32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院招标办现对北综合楼一楼西头二间门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竞价基本要求

1、为了确保学校的封闭管理,本次招租的两间门面实行单向对校内开门经营。

2、经营项目由招租方限定,承租人应严格按申报项目签订《合同》,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承租人转租、分租或者改变申报项目。

3、本次招租的门面单独安装电表、水表,独立计费,实行“先预购、后使用”,收费标准为水2.88元/吨、电1.1元/度(如有国家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4、门面租金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由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先交足前半年的租金,依此类推。

5、招租门面装饰装修(含内部隔离、外部标牌等)均由承租方自理,改造装修方案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承租方的门面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招租方不予补偿。

6、承租人应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垃圾直接清运至市政指定的校外垃圾站,并对其从事的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是所经营场所及项目消防安全等综治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经营项目

(类别)

经营地点

基本情况

单个门面经营面积

(m2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履约保证金(万元/项)

租赁金基准价(万元/年)

租赁期

服装 精品

位于校区内北综合楼一楼一号门面

45.82平方米/个

0.2万元/个

1万元/个

3.5万元/个

四年,自中标公示起7个日历日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电信

位于校区内北综合楼一楼二号门面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北综合楼一楼二号门面);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北综合楼一楼一号门面);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北综合楼一楼二号门面):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3月至8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3月至8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3月至8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3月至8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附后(北综合楼一楼二号门面);

4、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报一个经营项目且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四、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2日16时30分。

2、竞租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上午9:00-11:40、下午2:30-4:30到长沙市远大三路湖南警察学院科技办公楼606房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免费提供电子档)。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警察学院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三路9号

采购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3182791747

项目答疑人:文老师 电话: 13787270008

4、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详见附件一),资料不齐的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将被拒绝,其将不具备参与现场竞价资格。

五、标的物实地察看

1、标的物实地察看联系人:后勤处文老师(13787270008)。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学校学生人数变动及两个假期等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标的的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六、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每个门面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9时30分,投标方须提交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及我校计财处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开具收据的地点:科技办公楼二楼计财处财务科218): 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拒绝(☆)。

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方式交纳

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警察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金盾支行

账 号:43001589061052500094

七、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湖南警察学院科技办公楼607开评标会议室。

八、竞租原则

1、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收据(法定代表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竞租会;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不按时递交竞价函,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各竞租人的报价以其递交的《竞价函》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此次竞租,每个门面现场竞价供应商(自然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能开标,报相同招租门面其《竞价函》报价最高者即确定为承租人。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在招租会现场进入第二轮报价,再次递交密封《竞价函》,依此类推,直至产生承租人。

九、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10分钟:意向竞租人现场签到,各意向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人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格式详见附件二),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19年10月14日9时3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意向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三),签订租赁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 退还竞价保证金。

7、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文件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附件六)。30日内未能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在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意向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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